中欧在经济与社会绿色转型领域的发展规划虽各有侧重,但目标和议程高度契合,形成良好的理念和制度基础,拥有广泛的合作潜力,绿色伙伴关系是中欧战略合作的重要引擎,而中欧深化气候合作对于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绿色伙伴关系是深化中欧关系的关键领域
欧盟是全球气候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在政策、规则、技术领域不断推进低碳转型和清洁能源发展,开拓气候合作伙伴关系,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欧洲在绿色领域的主要优势首先体现在法律和规则体系上,其环境保护立法具有全球制度性影响力;其次,欧盟的环境治理体系成熟,在改善环境和空气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能源转型与交通转型等方面已构建相对完整的治理框架,例如欧盟建立了全球最早、最完善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之一;此外,欧盟在低碳、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实力较强,产业发展和技术转化经验丰富,形成相对成熟的核心产业体系和循环经济商业模式。欧盟希望巩固先发优势,树立全球绿色标杆,力争成为首个实现碳中和的大洲,并在国际层面推动碳市场建设、绿色技术扩散、绿色金融合作与气候外交,不断巩固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领导地位。
中国在过去三十多年间逐步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关键行为体。在明确提出“双碳”目标后,中国正通过顶层设计、制度创新与产业培育系统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在战略布局方面,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以国家规划为纲领明确绿色转型战略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将绿色转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和增长;在规则设置方面,不断完善环境与气候治理制度,构建一套完善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经济政策框架;在国内举措方面,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计划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拓展至主要高排放行业;在国际承诺方面,在202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首次提出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绝对量减排目标,展现出坚定的气候行动决心;在产业和技术发展方面,致力于培育绿色竞争力,持续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在电动汽车、太阳能电池板、风力涡轮机等清洁能源技术研发领域已形成显著领先优势,并构建起全球最大、最完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链,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和生产的核心力量。
因此,中欧在绿色领域拥有广泛的理念共识与坚实的合作基础。双方均将气候变化视为全球性挑战,重视国际合作,尤其是多边框架下的合作,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不断积聚合作经验和行动动力。在多边层面,双方作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关键参与者,对全球治理体系建设的进程和结果发挥着重要影响,在《巴黎协定》等多边气候协议的原则规则谈判中承担核心角色。在双边层面,中欧环境合作起步早、层次高、主体多,上世纪90年代即已启动环境政策部长对话,该机制2020年起升级为副总理级的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双方致力于打造绿色伙伴关系,迄今已经通过中欧领导人峰会等平台签署了《中欧能源安全联合声明》《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以及《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等多项合作文件。自2023年以来,双方在碳市场建设、绿色金融体系对接等方面达成新的合作共识,稳步推动气候政策协同,在今年7月的中欧领导人会晤后,双方还发布了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
二、中欧气候合作的现实阻碍
与此同时,在时代变局背景下,中欧在深化气候合作方面仍面临一系列现实挑战与阻碍:
其一,地缘政治博弈与产业链调整。随着全球地缘政治与地缘经贸竞争加剧,国家安全意识的提升正产生外溢效应,影响气候、能源与环境政策等“低政治”领域,挤压中欧绿色合作空间。欧盟日益关注战略自主、经济主权、产业主权和关键领域的竞争力优势,在气候保护领域,同样强调保障绿色供应链韧性与能源安全,加快推进多元化策略和气候外交,布局产业链的回迁。目前,欧盟正通过政策、技术和国际合作构建更加自主可控的供应链,主动加强与日本、东盟、越南等其他亚太国家的经贸联系和绿色合作,与非洲、拉美、中东等地区建立多元化的气候与能源伙伴关系,以期降低对中国稀土资源和其他关键原材料的依赖性。同时,欧盟已推出旨在提升绿色技术本土产能的《净零工业法规》,通过资金或政策扶持本土清洁能源制造业,并酝酿出台新规,规定本地化生产比例要求,相关政策举措保护主义色彩浓重,客观上将加速了中欧绿色产业竞争。
其二,规则壁垒与价值观要求。中欧绿色合作存在规则分歧和话语错位,中国更注重绿色转型的实际应用,而欧盟则在其绿色治理框架中嵌入了更强的规则与价值观导向。一方面,欧盟从规制、价值观角度看待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强调尊重欧盟社会价值,希望确立符合其价值标准的气候治理模式;另一方面,欧盟注重强化标准规则的制定权、定价权、合规要求等规范性权力和议程设置能力,正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塑造新一轮全球贸易规则,这一机制可能对中国出口企业形成新的贸易壁垒,增加中欧绿色合作的不确定性。
其三,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中欧两大经济体仍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导致绿色合作中的分歧难以在短期内消除。欧盟以发达经济体为主,较早关注如何走出资本主义经济增长陷阱的议题,将气候保护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重要原则,在环境与气候保护规则设置上拥有较强的话语权,推动欧洲碳交易市场、绿色金融模式成为全球典范;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现阶段更注重平衡减排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采取相对温和的碳定价策略。中国现有的碳交易和碳金融多基于大企业或国企支持,碳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正经历机制完善、行业拓展和市场扩容的过程。
三、中欧气候合作的前景展望
中欧建交五十年以来,双边关系从单一的贸易关系演变成当前全方位、多领域、网络化的全方位合作体系。近年来,中欧关系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正面临越来越复杂的挑战,而绿色伙伴关系正是在时代变局下深化中欧关系的重要抓手。中欧双方可以共同努力实现气候保护领域的理念对接、产业对接和标准对接,在绿色转型进程中培育新的合作动能,实现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
在理念与战略层面,中欧可以依托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利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多边平台以及领导人会晤等双边场合,加强中国生态文明思想与欧洲可持续发展理念之间的观念融合,推动中国国内外战略与欧盟绿色战略之间的融合,促进中国绿色“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全球门户”计划在气候、环境与能源领域的三方合作,处理好开放与自主、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共同推动国际气候合作。
在产业与技术层面,中欧合作可促进全球绿色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与绿色供应链的稳定性。双方可以通过多双边出口管制对话机制加强沟通,促进合规贸易。中国正通过战略规划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将绿色转型需求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在为本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的同时为全球气候治理和低碳经济提供重要的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是欧洲可以信任的合作伙伴。同时,中国希望在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固废化学品、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发展、气候治理体系等领域借鉴欧盟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并在绿色技术前沿领域与欧洲开展联合研发。目前,欧盟受到能源供应紧张、成员国在绿色转型速度上存在分歧等因素影响,在制定2035年减排目标以及实现碳中和方面面临极大压力。在此背景下,深化气候领域的产业与技术合作,有助于推进欧洲低碳转型进程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在政策与标准层面,中国希望稳步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确保全球碳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欧盟则希望保持在该领域的影响力。中欧可以就碳市场规则对接、数据透明度等问题加强政策协调,推动全球碳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互支持对方在气候保护、环境和能源等领域的倡议取得务实成果,探索中欧共同建立绿色经济框架、市场监管秩序、打通绿色规则方面的合作潜力,加强中欧绿色领域规则标准对接方面的协商;进一步加强普惠思维,稳步推进与全球南方国家共同开展绿色能源、环境和气候领域的三方项目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
(伍慧萍,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欧洲学会副会长;宋丽宸,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博士生。本文应绿色和平组织约稿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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